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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能互转吗?
很高心为您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是可以互转的。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第四条规定:
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如有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形,在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续。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应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的,应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企业养老保险交了半年可以并入城乡养老保险吗?
可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转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2014年人社部和联合印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总之,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根据自身需要向待遇领取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提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一、2020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我国目前城镇化速度非常快,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劳动力从农村进入城镇,不同养老保险制度面对人群流动该怎么衔接、其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成为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大量农民工,从农村涌入城市,但往往就业不够稳定,可能又返到农村,过一段时间又到城市。
>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没有一个恰当的政策安排,农民工累积性的养老保险权益会受到很大损害。《暂行办法》正是为了推进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系建设,解决以农民工为主要群的、累积性和延续性养老保险的关系衔接问题。
>胡晓义说,2009年办公厅曾经发布职工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的暂行办法,解决了在不同地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实施4年已解决了将近380万人的接续问题,其中包括大量跨省流动的农民工。
>从2009年以后,新农保制度开始实施。一个农民,原来可能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而是在农村参加了新农保,然后又到城市来工。他在农村交的这个养老钱还算不算数,能不能把权益累加起来,就要通过实施的《暂行办法》来解决。
>>>二、待遇怎么算
如果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不满15年,又参加了新农保,暂行办法对待遇计算有两个要点:
>一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参加新农保,规定的享受条件也是最少要缴费满15年,但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到参加新农保的年限中去。
>二是,新农保计发待遇时要把职工养老保险里面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即每个月个人工资的8%及利息一起转到新农保的个人账户里面,然后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我居民养老交七年又交灵活就业5年该怎样算年限?
灵活就业保险缴费5年,如果灵活就业保险转移城乡居民保险的年限这样计算:
一、居民养老转职工养老,缴费年限不能合并累计。
二、职工养老转居民养老,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计;依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规定: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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