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2022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怎样算?
1. 计发基数是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确定的。2. 2022年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的确定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即个人的工资收入;二是社会均工资水,即全市参保人员的均工资水。根据这两个因素,计发基数会进行相应的调整。3. 计发基数的确定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根据个人的缴费情况和社会均工资水进行合理的调整,以确保养老金的公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参保人员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工资情况进行相应的缴费调整,以提高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和待遇水。
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三、考虑2020年受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四、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保险(含生育)月缴费金额。
市2023年7月退休计发基数是多少?
自2023年7月起,本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26元。
2021年养老金计发基数?
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续的,其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28221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44.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82.21元。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5360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7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3.6元。
>3.职工基本保险,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以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保险费460.96元。
2021退休计发基数消息?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市退休人员2021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经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2020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已办理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续的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员按下列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其中,调整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按额增加20元养老金后(不含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调整金额),低于5841(5786+55)元的,补足到5841元。
(四)企业退休的转业干部、原业者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的,补足到均水。
(五)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5元。
(六)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20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缴费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七)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工作,享受原标准工资退休费的老工人,按照本条第(五)款、第(六)款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问题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按照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科研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市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74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