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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必须经过东会决议吗?
A与B是两个的法人主,应分开讨论是否需要上各自的东会,即A购买C持有F99%的权是否需要上A的东大会,B购买D持有F1%的权是够需要上B的东大会(此处的交易金额为实际的权支付)。以下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标准: 1、上东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应当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经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上董事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净资产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3、总经理决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净资产值0.5%以下的,由总经理决定后方可实施。
关联交易是什么意思呢?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
>这些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主要东、董事、监事、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及他们的家属和上述各方所控的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易于发生不公结果的一种交易行为,因此需要加强监管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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