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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险后再就业怎么办?
找工作并不容易,但是领失业险可以在失业期间生活压力,同时也有助于下一份工作的准备和找寻。如果领了失业险后找到了新的工作,需要及时向当地就业服务中心注销失业登记并停止领取失业金。如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了新的工作,需要报告当地就业服务中心及时停止补贴,不然就可能需要返还已领取的失业金。另外,即使不靠失业险也要积极寻找就业机会,多向朋友、家人、同等人发出求职信息,上网投简历,参加会等活动,尽可能地扩大就业渠道和机会。
失业登记后再就业需要什么续?
失业人员进行失业就业登记以后,参加了失业保险经办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结业,不挑不捡的话,接受就业服务局的推荐,持就业服务局的介绍信,可以在三天内实现就业,到用人单位去报到。
如果劳动者在办理失业就业登记以后,无理由拒不参加失业经办组织的免费培训,就业服务就不负责推荐就业岗位。
什么是失业人员再就业?
这是在办理就业备案的时候,几个选项;困难人员就业,是只该员工符合当地困难就业的范畴,比如4050人员。
新增就业是指以前没有参加过工作,这是次就业,比如大毕业生失业再就业,是指以前参加过工作,后来失业了,再次办理就业的时候就属于再就业。
哪届提出下岗再就业?
具来说,第三届执政期间(1982年至1987年),提出了一系列的下岗再就业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包括职工再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持措施,旨在帮助下岗工人重新融入社会和就业市场。
随后的几届也陆续了相关政策和措施,不断完善和调整下岗再就业政策。这些政策的目标是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创业支持和就业机会,促进下岗工人的再就业和社会稳定。
总的来说,下岗再就业政策是在初期提出的,经过多届的努力和调整,旨在帮助下岗工人重新就业和创业,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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