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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大集什么时候改制完成?
12月23日, 鞍钢集团与鞍山市签署了《鞍钢厂办大集改制企业权划转协议》和《支持鞍钢厂办大集改制企业发展协议》(以下简称“两项协议”),110多户实施重组改制的企业权正式划转鞍山市,此举标志着鞍钢厂办大集任务基本完成。
2020年大集改制补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职工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的,补偿金标准以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均工资为计算单位。职工的月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均工资标准计算;职工月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社会月均工资3倍的,按不高于当地社会职工月均工资三倍计算。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本企业月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市、区属企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不低于去年工资标准计算,实发468元,其余额用于职工个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县(市)经济补偿金标准由当地按照当地企业工资标准的—130%确定。
>3、计算补偿金年,职工的工作年限截止今年12月31日。今年12月31日前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由于职工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扣除。
>二、大集企业改制的其他规定
>1、国企改制不得向留用员工支付补偿金
>意见规定,国有企业改制,要转换职工劳动关系。改制为国有控企业的,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留用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参用人单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解除关系员工补偿金按工龄计算
>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由企业按职工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整年计算。按照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为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均工资。劳动者月均工资低于本单位月均工资的,按本单位月均工资计算;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月均工资高于本单位月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超过本单位月均工资3倍标准计算。企业月均工资超过改制企业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工资2倍的,原则上按不高于2倍的标准确定。企业因生产经营不正常或停产半停产,职工月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其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工资标准。
>3、经济补偿金不得占用企业福利费用
>据介绍,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计发经济补偿金的企业月均工资应严格按照统计局的工资统计口径计算。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用。
>其实集企业在进行改制的时候,如果说改制过程当中发生了员工离岗的问题,应该按照员工的工龄和均工资的倍数来进行发放。还有就是如果企业改制以后仍然还继续留在企业的这种情况,就不对员工发放补偿金了
集企业改制为份有限公司,后调进来的职工应该拥有哪些权益?
根据现行宪法(第八条)认定城乡“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所有制经济。
” 经济理论和经济实践都表明,集经济和合作经济两者不是一事,它们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不承认劳动者个人在企业的财产权,后者确认劳动者在企业的财产权。作为“劳动者集所有”的资产,除非有入的行为,否则是不能拥有份的,由于小集企业大都产生于6、7十代,当时是没有“份”的,因为份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如果集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后,出具的权证,就可以认定为份。这是在集企业清产核资中规定的,问题是,很多小企业都未作这个,因此,法律不认可这些份。集企业改制未按合法程序是否违法?
是的,关于集所有制企业改制,在层面没有规范性的条例,如果涉及集企业的改制,应受《中华城镇集所有制企业条例》(令第88号)第二章的规范与调整。同时企业的主管应依法制定企业改制的方案或实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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