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拍卖二车是怎么拍卖流程?
司法拍卖二车流程
>(1)确保实地看样并仔细阅读竞买公告;
>(2)报名交保证金,拍卖开始以后也可以交保证金;
>(3)出价参与竞拍,机、电脑上均可出价;
>(4)竞拍失败,保证金会退还,竞拍成功,需按照在竞买公告中的要求款给,款后联系或等联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领取《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资料,然后即可自行办理过户。
司法拍卖房产,竞拍成功后,是否需要交“拍卖续费”?
需要交续费。《关于民事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拍卖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 200 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 5 %;超过 2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 3 %;超过 1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 2 %;超过 5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 1 %;超过 1 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 0.5 %。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的原因撤拍卖委托的,拍卖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第三十三条 在执行程序中拍卖上市公司国有和社会法人的,适用《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和社会法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 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可以决定变卖。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变卖:无约定但有市价的,变受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进行变卖。 执照评估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变卖,但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 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适用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